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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快速获得人身安全保护?

2024-08-09上海离婚纠纷律师

离婚如何快速获得人身安全保护?

遭遇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时应提供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如医疗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迅速审查情况,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以阻止加害人继续施暴,保护受害人的安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离婚遭受威胁时应向哪个部门求助?

1.首先报警:如果面临直接的人身安全威胁,应立即拨打110报警。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责任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并可出具告诫书,预防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2.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者可以向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受理申请后的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在24小时内作出。

3.寻求法律援助:对于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受害者,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或减费的法律服务,帮助处理离婚及相关权益保护事宜。

4.咨询专业律师:受害者还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二)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面对婚姻中的暴力问题,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至关重要。通过合法途径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能够有效隔离暴力,也为后续的离婚程序提供了安全保障。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尽快联系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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