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未尽到赡养义务者在法律上是否有继承权?

未尽到赡养义务者在法律上是否有继承权?

2024-03-19广州离婚纠纷律师

未尽到赡养义务者在法律上是否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同时也赋予了他们相应的继承权。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进一步指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非婚生子女在遗产分配中的权益如何保障?

非婚生子女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其权益受《民法典》的保护,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他们在父母去世后,均有权平等参与遗产的分配。

具体而言,非婚生子女需要通过合法途径确认亲子关系,如通过亲子鉴定或法院判决等方式明确其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一旦亲子关系得到法律认可,非婚生子女就可以在其亲生父母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不受因其非婚生育身份的影响。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 同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在遗产分配中的权益保障主要依赖于对亲子关系的合法确认以及严格遵守《民法典》关于继承权平等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如有其他继承人侵害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尽管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具有法定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的实际操作中,他们可能会因为未履行应尽的赡养责任而受到惩罚,即在遗产分割时“不分或少分”。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的坚持和对孝道文化的尊重。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2024 广州离婚纠纷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